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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院开展“聚焦法治意识提升,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题会议

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5-24] 文:教育学院 图:教育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强化教育学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及育人水平,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2024年5月24日,西安思源学院教育学院召开“聚焦法治意识提升,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题会议。教育学院全体辅导员参加会议。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学管副院长苏晓峰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苏晓峰副院长针对开学至今学生处的几项重要制度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他首先解读了《西安思源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工作纪律的规定》。他指出,此规定强调了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并要求辅导员们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随后,苏晓峰副院长对《西安思源学院关于辅导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规定》进行讲解。他指出,此规定是要求辅导员们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谈到《西安思源学院关于辅导员进住学生宿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时,他详细说明了辅导员进住学生宿舍工作的背景和意义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讲解《西安思源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考勤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时,他特别强调了辅导员在执行考勤制度中的关键作用,并指出辅导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及时予以惩戒,确保“班风正、学风浓”氛围的形成。

       此外,苏晓峰副院长还讲解了《西安思源学院关于印发<学生信息员制度(修订)>的通知》。他指出,要利用好学生信息员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教材、教师课堂管理、教师教学水平、班级日常管理、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解决,提高学院的教学和管理水平;最后,苏晓峰副院长详细解释了《西安思源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值守制度(修订)》制度中的值班时间、地点、职责及应急处理流程,要求辅导员们务必严格遵守,确保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迅速响应。

       苏晓峰副院长对辅导员提出具体的要求。一是树立法治观念。要求全体辅导员必须深刻认识到法治意识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坚守法治底线,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是依法开展学生工作。要加强学院法治文化建设,在学生事务管理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自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要遵循程序和原则,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尤其是涉及学生权益的决策。要通过制定班级制度、宿舍公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方式,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的行为。

       下一步,教育学院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供稿/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