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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筑牢反诈“防火墙”,守护青春不“破防”——保卫处举办2026年春季开学反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讲座

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6-03-06] 文:保卫处 图:保卫处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识诈、防诈、反诈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2026年3月5日,我校联合属地公安机关在双创二楼举办春季开学反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讲座。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反诈中心民警杜常鑫应邀担任主讲,灞桥分局反诈中心指导员王楼、狄寨派出所刑侦副所长石跃仁、社区民警尚恒、霍超圆、辅警刘佳欢,以及保卫处处长唐慰、治安科人员与700余名师生共同参加。讲座由保卫处政委骆志强主持。

保卫处政委骆志强主持讲座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反诈中心民警杜常鑫主讲活动

       讲座伊始,杜常鑫警官首先阐释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其转账或汇款。此类犯罪具有非接触性、手段迭代快、社会危害大等特点,已成为威胁公众财产安全的主要犯罪类型之一。

       结合高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杜警官重点剖析了四类高发诈骗手法:

       1. 刷单返利类诈骗:以“轻松赚钱”“日结高薪”吸引目标,先给予小额回报骗取信任,随后诱导垫付大额资金实施诈骗。

       2.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谎称商品质量或快递异常,以“退款理赔”为名,诱导下载屏幕共享软件或点击钓鱼链接,盗取账户资金。

       3. 虚假征信类诈骗:冒充金融机构客服,声称需注销“校园贷”记录或修复征信,诱导受害人在网贷平台借款并转入所谓“安全账户”。

       4. 冒充公检法诈骗: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对受害人进行恐吓与诱骗,受害者中女性占比较高。

       面对花样翻新的诈骗手段,杜警官提出了“防电信网络诈骗十守则”:不点陌生短信链接、不透露短信验证码、不接听无显示号码来电、不谈论卡号密码、不信陌生来电、坚持“钱财只进不出”、不轻信陌生证据、警惕钓鱼网站、关注新鲜事件风险、遇事先拨打110。

       讲座尾声,杜警官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与《刑法》,警示参与电信诈骗的严重法律后果:实施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等帮助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同样面临刑事处罚。他特别提醒学生,切勿因小利出租、出借、出售“两卡”,以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

狄寨派出所社区民警尚恒发表讲话

       为增强学习效果,讲座设置了互动环节。骆志强政委现场提问:“遭遇电信诈骗后应如何应对?”“陌生人发来的兼职刷单链接能否点击?”同学们踊跃举手回答,气氛热烈。社区民警尚恒补充强调,遇到诈骗应第一时间联系学校或派出所,充分利用身边的反诈资源保护自身安全。

       整场讲座案例鲜活、内容丰富,既是生动的安全教育课,也是深刻的法治教育课。与会学生纷纷表示,要将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携手共建“无诈校园”,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供稿/保卫处)